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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終於開始變暖
我竟再度深陷在想你。
我這兩天可能是瘋了吧,不管能不能做進事情,不管前一秒是多麼投入地在做任何種事情,在結束的那一刹腦子就自動切換頻道,開始想一個我不認識,也不認識我的,還不是藝員的人。不但是想,還有幻想。
前兩天晚上寫日記的時候翻了翻之前的記錄,發現第一次在日記裏寫到他是我偶像生日的那一天。普通的一天記錄被我人為地附上這層意義,喜歡好像就成了某種必然。
所以,原來在這將近兩個月的時間裏,即便從來沒有想要得到,我竟是一直抱有某種期望的,是擁有某種幻想的,他被我當成一個定期能見到的陌生人,成為我重複無趣的獨身生活裏的一點光亮。
我有一天看到一個女孩坐在他旁邊。結束了我也不知道她說了什麼,只是我若無其事經過他們走到門口的時候聽到他跟她說了聲“好”。就當他們真好吧。她只出現過一次,好像還是很久之前吧,就好像是特意給我看的一樣——卑微的人總是有些不必要的敏感。他們又都不認識我,幹嘛要給我看。
這件事情過後,他好像就成了一點純粹的,跟我心情無關的光亮,直到上周他又近距離出現了一次。
於是我換了一種方法問自己,那麼,我有什麼資格喜歡別人?真所幸我是個自卑的人,講到這個問題我馬上就能列舉出自己從外貌到能力,從習慣到思想的諸多缺點。如是,我才得以暫時平息。像我這樣的人,總是理智佔據上風一點點。
我已經很久沒有用心去喜歡一個自然出現在我生活裏的人了。我有點看不懂自己到底喜歡什麼樣的人了,但這種久違的感受一旦被重新激起就馬上能與回憶重合,是身體裏那種自行產生的,不經大腦的“正確”的感覺。
我又一次覺得很好笑。
很多很多年前吧,我喜歡過一個人,不過那時是個認識的人。那時候我每週能見到那個人一次,回來以後幾乎每週都會把跟他所有的有的沒的互動記錄一下。
過去太久發生過什麼事我已經一點也不記得了。應該是不再能定期看到他以後,我告訴自己該醒醒了,然後我開始了一段漫長的自我洗腦。初見成效後的某一天,我突然收到他一條簡訊,他說在公車上看到有個人特別像我差點想過去打招呼。
那人從來不主動給我發短信吧,發的也沒啥內容吧,但那時就覺得,哈,是天意不讓我走出來吧。就像這次他又突然出現一下,我覺得是天意讓我先暫時不要走出來吧。
只是這兩件事情有根本的不同。且不說我認不認識別人,年少時的喜歡是甜的,好像自己有個喜歡的人就是件幸福的事情,像有一個捂在手心的寶貝,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手心有個寶貝,可我又不想給你看我手裡是什麼。那時大部分人都還是單純的孩子,喜歡就是喜歡了。
我也不知道這些都有什麼用,但人要忘記一個不認識的人,只是時間長短的事吧?
劉同在《向著光亮的地方》有這麼一句話:“不够好看,不够聰明,不够有才華,不够瀟灑,不够幽默,生活費也不够。”
好巧,他說的每一個“不够”我也都恰好不够。
眼前是因為前段時間身體异常不好落了很多的功課和就擺在眼前超出能力萬萬倍的期末。
就在寫上一段的時候,我又想到他上課默默回答問題的聲音好好聽,成績好像很不錯。
所以,就當又廢了一個週末調整自己吧,只剩下最後一周了,容不得再廢一點點了。那今天就先,給自己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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